水利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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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与洪水等级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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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是由暴雨、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海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的水流现象,常淹没堤岸滩涂,甚至漫堤泛滥成灾。洪水一词最早见于我国《尚书•尧典》,相传虞夏时期(大约在公元前20世纪)黄河流域连续出现特大洪水,该书记载:“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咎。”滔天的洪水淹没了广大平原,包围了山岗和丘陵,大水经年不退,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我国河流的主要洪水大都是暴雨洪水,多发生在夏、秋季节。以地区划分,我国中东部地区以暴雨洪水为主,西北部地区多为融雪洪水和雨雪混合洪水。
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22482-2008),洪水的等级划分为:水文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等于5年,小于20年的洪水,为中等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为大于等于20年,小于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估计重现期的水文要素项目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等,可依据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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